一根冠状动脉及血管支架原来的价格是1.46万元,现在只需469元,连原来的零头都不到。
“没想到这么便宜!”7月6日,面对走访的区纪检监察干部,前不久刚刚经历一场生死考验的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患者刘某感慨连连。
今年1月,刘某因急性心肌梗死,进行了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共植入冠状动脉及血管支架3根。他本以为会花好几万元,没想到,相比以前,3根支架少花了4.2万多元。
曾几何时,价格高昂的血管支架,为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其身影,也常常出现在医疗卫生行业腐败案件中。
去年,血管支架被国家卫健委列入《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之后,各地相关部门通过集中采购、阳光议价等手段联合治理,血管支架虚高的价格大幅回落。
不只是血管支架。随着各地整治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的持续深入,越来越多的药品价格回归亲民惠民。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精准有效监督,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压实监管部门责任,推动医疗卫生行业全面整治,让群众每片药都买得放心、用得明白,越来越多的群众得到了实惠、增强了获得感。
靶向监督,聚焦重点人群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高碧奇,多次收受10家供货商医疗回扣款共计238万元,利用职权为其在供应骨科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方面提供便利。
曾发生腐败窝案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原院长谷运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纪违法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与谷运麒同日留置的,还有该院设备兼总务科科长、药剂科主任,均涉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
盘点医药购销领域典型案件,可见如下特点: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频频失守……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
对啃食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不贷。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在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腐败分子的同时,通过约谈、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压实监管部门、医院主体责任,对易发生廉洁风险的重要岗位人员加强监督。
辽宁省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市直医疗单位临床科主任、药品器械招标采购负责人等32个重点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划定“高危人群”,向221人发出“医药购销重点岗位提醒单”,并为他们逐个建立监督动态档案,定期组织警示教育。
“你是器械科科长,是监察重点对象,请带头抵制利益输送行为,包括供应商的回扣、宴请、馈赠、安排旅游娱乐活动……”从抚顺市中医院器械科科长秦宏图收到的一份提醒单上可以看到,上面不仅有重点岗位人员姓名、职务,还有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
针对“重点人群”,山东省商河县纪委监委今年探索建立了“双约谈、双签字”机制 。“双约谈”,即对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中层干部集中约谈,对药品器械采购、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进行个别约谈,提醒廉洁履职。“双签字”,即与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与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让其立下“军令状”。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则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连环招”: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对全县各医院“关键少数”权力行使的监督,督促发挥“头雁效应”;定期对全县各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收集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涉及“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只查受贿不查行贿,宛如斩草不除根。要彻底斩断利益输送腐败链,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阿坝州人民医院腐败窝案被查后,四川省加大了对违规药企和供应商、代理商的查处力度,并充分运用医保局信用评价“黑名单”,让行贿者寸步难行。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多个数据库,将存在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企业和供应商、代理商纳入医疗机构采购“黑名单”,并通报曝光,让其无处遁形。
联动协同,形成整治合力
6月30日,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理想丢弃 贪噬人生》。片中,该医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李睿因靠医吃医,大搞医药、器械采购利益输送,终陷囹圄,让在场的院党委班子成员陷入深刻反思。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是该医院以案促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之一。今年该医院围绕医院政治建设、行风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推出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十大举措”,通过探索同级监督、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等,积极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让“医权力”阳光运行。
医药购销领域腐败利益链条往往勾结紧密,易导致窝案。持续整治该领域腐败问题,不能只靠单打独斗,必须集合力量、协同作战。
针对本地医药购销领域暴露出的廉洁风险,孝感市纪委监委实行“室+组+N”机制,整合监督力量,由第二监督检查室统筹调度、相关派驻(出)机构跟进,监督指导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合力,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共享和披露机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医药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医者清,则患者乐。”在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中,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重点任务清单,针对整治难点,“一对一”克难、“多对一”攻坚,通力协作,充分发挥部门集成优势和政策的叠加效应。
市经信局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推动市、县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引导市内企业生产短(紧)缺药品等;公安局着力查处、打击医疗卫生行业违法犯罪行为;财政局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商务局健全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医保局将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大数据局加强对智慧医疗、智慧医保、智慧内控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各司其职,唱好“大合唱”。
针对医药购销领域腐败案件特点、整治难点,浙江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作出了创新探索:浦江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出台《统方管理制度》,在各医疗机构推行“统方数据查询双密码”管理模式,为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售卖统方数据收受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了“两把锁”;桐乡市纪委监委紧盯医药购销重要环节,督促建立“阳光谈判室”、组建“谈判专家库”,在全市16家医疗单位实施全程监控录像的医药采购“阳光谈判”机制……为医药购销领域注入清风。
问题导向,织密制度笼子
7月5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召开医院采购流程制度研讨会,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院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器材科、药学部等7个科室负责人参加,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共同研究制定药品及医疗耗材等采购流程,进一步完善医院采购相关制度。
这样建章立制的整改,源于一起案件的查处。前不久,该医院骨关节外科原主任冯某150余次接受9家骨科耗材公司贿赂款共380多万元、骨病外科原主任胡某某170余次接受8家骨科耗材公司贿赂款共220多万元,2人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将权力关进笼子,首先要织密制度的笼子。
剖析案情,琼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指导该市人民医院党委以案促改,针对高值耗材申请、招标、使用流程方面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关于高值耗材管理规定》等4项相关制度,建立《药品动态检测和合理用药检查制度》。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医院每年购买药品达2亿元,却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医院制定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如同稻草人,药品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导致该医院药剂科原科长丁淑云在药品引进中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她不仅有权决定医院采购哪些药品,还对药品型号、规格、厂家的选择有决定权。虽然丁淑云最终因收受20名医药代表巨额财物受到法律惩处,但其案件背后的问题却令人深思:如何确保监管制度落地落实,得到有力执行?
淮安市试行医药购销领域“智慧监管”模式,借助大数据分析、智能监管手段,开展精准监督。该市涟水县纪委监委结合筛选出的35类268项重点医药耗材目录及医疗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在“淮安医保数据挖掘分析系统”中嵌入“纪委监委监督”模块,通过大数据比对,挖掘可能涉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的问题线索,建立医药耗材引进、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管机制。
涟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根据平台预警信息,县纪委监委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51条,进行廉政谈话16人次,立案审查23人。
在实践中,江苏、浙江等多地纪检监察机关,正是通过“数智”赋能,为完善“医权力”配置、规范“医权力”运行、防止“医权力”滥用提供了条件,为保障监管制度落地、细化日常监督提供了助力。
在重庆市江津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紧盯“群众需求”细化日常监督。在加大对“集中采购”等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力度的同时,督促区医保局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保障患者急需的药品特别是特殊用药及时、足量供应,一举解决了困扰全区血友病患者多年的药品供货问题。目前,该区药品价格、耗材价格、医保基金支付金额实现了“三降”。其中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6%;中选耗材平均降幅81.03%,血管支架进口产品最高降幅95%,平均降幅达93%。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