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有力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整体性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机构改革,到重构性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再到系统性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武装力量战斗力、群团组织活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新征程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就一定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必须拿出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的看,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性比较强,力度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触及的利益比较深,着力解决一些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的力度、坚持稳的基调、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做到于法有据,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