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专刊]
[编者按]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我院五附医党发〔2006〕9号文件《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党纪条规、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院纪委将系列编发上级有关廉政具体规定和开展商业贿赂治理的有关精神,以便于大家学习领会,遵守执行。
中央关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的具体内容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为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要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
十二条规定
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要坚决拒收,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不许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规定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六、不许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不许在分配、购买、建造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
九、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不许观看淫秽影视书画及表演,不许接受色情服务,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十一、不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不许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