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搜索按钮
进入适老模式
信息公开
采购公告
首页>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6/6文字调整

受医院委托,就下述设备进行公开采购,现将具体明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明细

1、智能导航大屏

2、电脑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磋商资格。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202366日—2023612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办公楼418)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收到资料文件,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