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是献血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无偿献血的形式之一。与个人和团体无偿献血相比,互助献血的指向性、目的性更明确,献血者与用血者之间通常具备直接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关系,或者间接的某些社会关系。该献血者通常视为属于紧急招募的献血者。当无偿献血者严重匮乏时,互助献血可以起到迅速动员献血者的作用,从而缓解供血不足的状况。
另外,献血者一旦意识到自身的献血行为可以用来拯救亲属、他人的生命,他们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可能会转变为固定的志愿献血者,这将为输血者带来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保障。
法律定位
互助献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八条规定,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4、互助献血所献血液经检测合格后,由血站供血科通知患者所在医院输血科(血库)取、送血时间。所献血液全部返回患者所在医院,由医院输血科(血库)统一调配使用。
基本程序
“互助献血”的基本程序为:医院方出具一张《家庭互助献血申请单》,上面写明医院名称、申请日期,以及患者个人信息,并有医院输血科盖章。该份申请单交由患者,到城市血液中心献血后,填上此单相关事项,连同领取的《献血证》交回医院方。随后,血液中心会向医院发配相应血量供于患者手术。
好处
在供血紧张的情况下,能够增加血站采血量,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满足急需用血的患者需求。
弊端
在现实生活中,每逢献血淡季,互助献血就会出现变味的现象。血液中心对医院的互助献血量进行考核,医生和护士以安排手术等事项动员患者家属献血,互助献血因而表现出明显的强制色彩。
互助献血制度的另一个弊端,是催生了“血托”和卖血牟利现象。互助献血的半强制化,让“血托”有了可乘之机。“血托”组织卖血者假扮患者家属,低价采血再高价卖出,从中获取不义之财。虽然有关方面试图从制度细节上加大“血托”的贩血成本,但在供求关系失衡的情况下,这一成本有可能被转嫁到患者身上,卖血现象却难以从根本上加以杜绝。
因“血荒”而推崇的“互助献血”,不可避免地带有强制或要挟的意味,无偿献血的“道德纯粹”迟早也会被这种情绪蚕食,最后,“血荒”恐怕只会积重难返。
注意事项
1、互助献血由患者所住医院输血科(血库)负责与采血单位联系。
2、互助献血者的条件及注意事项同自愿无偿献血(具体参见《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3、互助献血者发给《无偿献血证》,享受自愿无偿献血同等的奖励和用血优惠政策。
4、安全的血液可挽救生命,不安全的血液却能危害生命。安全的血液只能来自于以利他主义为动机和具有健康生活方式的献血者。请高危行为者(如有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艾滋病或性病等)不要献血。若明知有高危行为而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可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5、《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请给予支持。如果您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请在第一时间内告诉我们(联系电话:4006012320)。
6、为确保血液质量和献血者及受血者的安全,医院及患者和亲属应确保献血者为自愿无偿献血,请勿雇佣他人献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可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7、直系亲属不能相互输血是医学常识。因输血时可能引起输血并发症,血缘关系越近,发病率越高,死亡率高达90%。丈夫不宜给妻子输血,可能发生新生儿溶血病。
来源:360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