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办法
项目申请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即将公布电子版《指南》,请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人将经过签名的纸质版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一式一份(注:凡提出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均需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3月8日16时前提交科教科。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
4.为了加速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加快人才年轻化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政策,自2016年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四、申请人相关事项
1.获得过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及此前已经使用过在线申报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已有帐号,如忘记密码,可使用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提供的找回密码功能重新激活已有的帐号。
2.没有ISIS系统登录帐号的申请人,请于1月15日以前将个人相关信息(姓名、邮箱、职称等)报科教科申请开户(注意姓名中不能有空格)。
3.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后,应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准确无误。申请人须准确选择二级单位为我院。
4.申请人请于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按照各类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再由申请人汇总编制。申请人须详细填写预算说明书,并在经费说明页备注栏中填写备注说明。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作为附件在申请时上传,同时应将这些相关材料原件装订在申请书中。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学校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学校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2016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加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请于3月2日至4日携带“201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加盖我院公章)到郑大科研院办理合作单位盖章手续,逾期和资料不全者将不受理。
9.如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人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申请书的封皮上。
10.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1.所有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截止时间:3月7日16时;纸质版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3月8日16时。
五、生命科学部及医学科学部有关伦理审查事宜
1.医学伦理审查由申请人自主提出申请。申报生命科学部及医学科学部有关涉及伦理学问题的项目,须下载“2016年度郑州大学生命科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2016年郑州大学基层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
2.“2016年度郑州大学生命科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需填写完整并作为附件在ISIS系统内申请时上传,纸质原件应装订在申请书中。
3.“2016年郑州大学基层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需填写完整并由各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签字、盖章(若基层单位无伦理审查委员会,则需要盖单位公章)。该报告不需在申请时上传,也不需装订在申请书中,但需夹在申请书中一起报送。
4.如果拟开展研究需要填写知情同意书,请按照本通知附件提供的知情同意书模板进行填写,该知情同意书不需在申请时上传,也不需装订在申请书中,但需夹在申请书中一起报送。
5.学校伦理审查委员会将在各院系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所申报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对于不符合伦理要求的项目,学校将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操作。对于没有院系盖章而自行附加学校伦理审查报告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已附在申请书中的伦理审查报告。
6.基层单位伦理审查报告未加盖公章、承诺人未签名,未根据研究需要提交项目知情同意书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六、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学校监督委员会处理。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审核书.doc
附件3:郑州大学教师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证明.doc
附件4:2016年度郑州大学生命科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doc
附件5:2016年郑州大学基层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doc
附件6:知情同意书参考模板(数据和标本收集)_.docx
附件7:知情同意书参考模版(临床研究)_.doc
科教科
2016年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