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将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民生“十大实事”,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郑州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形成康复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在省残联儿童康复救助的基础上继续提标扩面,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包括耳聋、智障、脑瘫、孤独症、肢体和精神残疾儿童,以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治疗。该项目不限名额,实现了郑州市区域及管辖区域全覆盖。经过市残联领导的视察与肯定,我院成为该项目的定点康复医院,儿童康复医学科李恩耀主任被聘为康复救助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
该实施方案规定:凡是拥有郑州市户籍(包括市内五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五县(市)、上街区)所有符合条件的0-14岁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补贴救助。享受救助政策,需经有相应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符合康复训练条件;或经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筛查、评估符合适配条件的0-14周岁耳聋、智障、脑瘫、孤独症、肢体和精神残疾儿童。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补贴最高12000元/年。
为将康复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此前,郑州市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杨惠春,副理事长周长信,郑州市残联康复部部长闻传霞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充分肯定了我院儿童康复工作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近年来我市儿童残疾人事业抢抓机遇快速发展发生的巨大变化。同时,也对我院儿童康复医学科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救助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单位,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康复训练水平,促进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把儿童康复事业推向一个新的起点。
杨惠春书记强调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强大,政府有更大的能力来扶持残疾儿童的康复,为广大残疾儿童康复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要让大家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救助政策,拯救一个孩子,解放一个家庭!”
儿童康复医学科职晓霞供稿 科教科彭羽轩摄影 宣传科